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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老字号单的通知
各市(地)商务、文化和旅游(文物)、市场监管(知识产权)
主管部门:
深入贯彻落《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》和《黑江省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施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推动我省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,根据《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》,经企业申报、市(地)推荐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省商务厅、省文旅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文物局、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将30个品牌认定为第六批江老字号,现予公布。
省商务厅
省文旅厅
省市场监管局
省文物局
省知识产权局
2024年5月8日
为全面贯彻落视察江时提出的“全力改造升级‘老字号’、深度开发‘原字号’、培育壮大‘新字号’”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赋能做好“篇大文章”,绥化市商务局围绕“老字号”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,强化指导和培育,积极开展对上争取。;:629;" >5月8日,经省商务厅、省文旅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文物局、省知识产权局5部门联合评审,全省有30户企业被认定为第六批“江老字号”,绥化市农垦王等5户企业通过省联合评审,占全省16,每户企业获得省级财政奖励资金40万元,全市“老字号”企业群体规模不断壮大,影响力进一步提升。
;-210, 210, 210) 0 0 05 0;-:17;:414;:225;" ="414" >
;:275;-210, 210, 210) 0 0 05 0;-:17;:241;" >
;-: - !;">来源:“绥化日报”微信;-: - !;">编辑:陈 吉;-: - !;">;-: - !;">校对:吴雪琛;-: - !;">审核:张儒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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